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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信息化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院、部、处:
根据校财务处发布的“关于申报2016-2018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通知”,信息处作为我校信息化智能校园建设归口管理部门,现启动专项资金中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处前期已经开展了2016年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并向申报部门反馈了专家评审意见,列入2016年信息化项目的部门,按照评审意见并参照本通知及财务处通知要求调整申报材料进行提交,同时提交不少于3家供应商的询价单,供教育部评审组7月初入校评审使用。
(2)计划在2017年、2018年实施的、需要专项资金支持的信息化智能校园建设项目(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按照本通知及财务处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2017年、2018年实施的项目目前无需提供询价单。
二、申报要求
1.全校各部门均可申报,项目内容要符合学校信息化智能校园的建设规划,项目目标应明确,可操作性强,申报部门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
2.项目申报以部门为单位,按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由项目申报部门负责人负总责,部门信息员负责作为项目执行人具体执行项目的申报、实施等相关工作。
3.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书(附件1)中要详细说明项目的立项依据、主要内容、项目支出计划、绩效目标等内容,其中“项目支出计划”必须分年填报,申报时必须明确实施周期,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中说明项目的绩效目标,跨年实施的项目必须分年填写绩效目标,没有填列绩效目标的项目不能申报;预算明细表(附件3)要尽可能详细。
4.申报项目中如有硬件(如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需求,需一并填写,由信息处统筹安排。
三、申报安排
申报单位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邮件主题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命名,附件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命名,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
截止时间:2015年7月2日前
联系人:杨树春
地点:计算中心楼403房间
邮箱:yangsc@uibe.edu.cn
信息处
2015年6月26日
附件1: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x |
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
附件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xlsx |